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行单位结算卡业务开展需要,我行将新增单位结算卡跨行取现转账收费项目。现依照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名称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适用客户 |
收费依据 |
优惠政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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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交易 |
跨行同城取现 |
2元/笔 |
为持卡人提供取款便利 |
单位结算卡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
每月前3笔取款暂免收取 优惠期(2021.12.8-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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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异地取现 |
2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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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同城转账 |
交易金额的0.5‰,最低3元/笔,最高10元/笔 |
为持卡人提供转账便利 |
暂免收取 优惠期(2021.12.8-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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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异地转账 |
交易金额的1%,最低5元/笔,最高50元/笔 |
一、本服务收费标准从2021年12月8日起开始执行。
二、我行服务收费工作的咨询投诉电话为:96067。
我行将继续遵循“合规、审慎、适度、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的规定,为广大案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欢迎广大客户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