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将我行办理银行询证函集中回函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受理信息
我行集中授权作业中心和各异地一级分行均可受理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贵司在本行相关业务信息的函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将询证函邮寄或现场提交到集中授权作业中心或异地网点归属区域的一级分行,联系方式详见附表。收到询证函申请后,我行进行统一处理和集中回函,集中回函业务联系电话0512-69868940,或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0512-96067进行咨询。
二、受理函证方式
我行受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的方式包括:邮寄银行询证函、注册会计师现场跟函、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线上自动回函。
三、受理材料
根据《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不同业务需要,提供标准的银行询证函(格式二),即回函内容由银行填列的格式。从2022年12月1日起,我行统一由总行寄送格式二回函文件,不再在询证函(格式一)原函上填写“相符”或“不相符”字样。如事务所仍提供询证函(格式一),我行将不再返还原函,仅将统一打印的格式二回函文件寄还给事务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生成格式二回函文件,比如被询证账户已全部销户、验资类询证函、事务所提供的是非标准格式询证函等,则仍实行手工回函。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格式二)模版详见附件。
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线上自动回函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上发起函证申请请求,被函证企业在对公网银授权确认通过后,我行系统将在第二个工作日自动反馈电子回函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上自行查看。
四、回函用章
我行手工回函用章为业务公章,总行集中回函用章为询证函回函专用电子章,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线上自动回函用章为询证函回函专用电子章。
五、回函服务收费
询证函费用从授权账户直接扣取,如因被函证单位账户注销或其他原因无法扣收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配合我行与被函证单位进行沟通,通过现金或其他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我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如下:出具银行询证函 200元/份,纸质回函邮递费20元/份(线上自动回函免收邮递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免收取出具银行询证函和纸质回函邮递费,优惠期从2022年3月25日到2024年9月29日。
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
以上公告事项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0512-96067或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感谢您对苏州银行的支持!
附件: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格式二)
附表:苏州银行询证函受理部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